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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三细”严查“公差私旅”

发布日期:2018-09-29 来源:西湖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字体[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来,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一年接着一年干,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常态。西湖纪委继去年查处“私车公养”,破解“车轮腐败”之后,今年继续紧盯“四风”变异,破解“公差私旅”。截至目前,已发现“公差私旅”违纪问题线索14条,立案11件,全区59个单位主动查纠问题261个,上缴违规报销费用51万余元。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江西日报、南昌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我区该项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大排查,细分析。2018年3月,该区纪委对全区各单位2015年以来离昌外出公务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要求如实填写《西湖区离昌外出公务活动情况统计表》,经由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上报。区纪委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情况统计表仔细分析,从出差依据、出差审批、出差行程、出差费用及报销标准等五个方面,查看有无正式文件,有无执行审批程序,有无按文件通知规定的人员、天数、路线出差,有无执行差旅费相关文件标准,有无执行公务活动相关规定等,从中查找问题线索。

大数据,细比对。对疑似问题线索,运用公安云平台的大数据,调阅相关人员外出交通、住宿、同行人员等信息,再与各单位填报的信息仔细比对,重点核查公务出差时间、地点、人员不一致的,尤其是与家属亲友同行、变更行程、绕道或中途滞留旅游地,提前去、推迟

回等情况,掌握充足证据后,再与相关人员谈话核实。

大查纠,细梳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务差旅违规问题集中查纠,由各单位对照集中查纠的五个方面十个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上缴违规报销费用至区财政帐户。对于自查出的问题线索,根据“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纪委及相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分类处置。

从已经查实的问题中梳理出,主要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以党员活动日或党建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二是依据非官方认可的机构或中介组织发出的文件、通知、公务函,组织参加各种公务外出活动;三是非必要的公务差旅活动,采取提前去、推迟回的方式,借机公款旅游;四是借公务差旅之机携带家属、亲友旅游;五是乐于“当好人”,对本单位干部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行为不及时制止,纵容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是存在特权主义,报销标准不一。

严问责,管长效。区纪委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及自查“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发现问题线索8条。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而本单位自查未发现的,区纪委将严肃处理,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又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从严从重处理,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切实把查纠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