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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通报7起党员醉驾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2-06-06 来源:西湖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字体[  

西湖区纪委通报了7起党员醉驾典型问题。

1.桃花镇一村农工商公司党支部党员邓福寿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11月30日,邓福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邓福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朝阳洲街道朝新社区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员郑政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4月25日,郑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郑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桃花镇桃花五村机关支部党员黄其昌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7年12月1日,黄其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黄其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南站街道二七南路社区党支部党员刘小明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9月30日,刘小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刘小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系马桩街道骆家花园社区党总支书香嘉苑党支部党员阳光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9月12日,阳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阳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桃源街道桃花苑社区党支部党员褚成祥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7年10月5日,褚成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褚成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南站街道铁路二村社区党支部党员熊盛礼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6月1日,熊盛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熊盛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断强化社区党员的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